阳光人寿贵州分公司被罚41万元:虚假列支佣金 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
admin
阅读:13
2024-09-26 21:15:17
评论:0
9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虚假列支佣金、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处罚款41万元。
赵海泉(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银保营销部副总经理)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虚假列支佣金事项、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7万元。
陈贵良(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虚假列支佣金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傅子春(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虚假列支佣金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本文 上音成教网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shyyxy.cn/post/7286.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