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煤矿事故迟报谎报伪造现场 责任人面临严惩

admin 阅读:60 2024-09-19 18:53:07 评论:0

2024年5月28日晚,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一家名为云丰联营的煤矿发生了顶板塌陷事故,导致1名矿工丧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3万元。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的调查报告揭示,这起事件被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煤矿存在一系列严重违规行为,包括利用假密闭、虚构图纸、规避监控等手段隐瞒非法作业情况,且在事故发生后有迟报和伪造现场的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云丰联营煤矿的负责人白某阳、矿长李某辉及安全副矿长刘某因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犯罪,已被建议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另外,当班班长在内的17名员工也将面临行政处罚。对于监管失职的盐津县能源局和庙坝镇9名公职人员,调查组提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相应处理。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在违规布置的工作面作业时,岩板突然崩塌致人死亡。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两小时后,伤者才被送医,错过了宝贵的救治时机。调查还揭露,煤矿高层在事故发生后,非但没有立即组织救援和上报,反而合谋策划瞒报事故并伪造事故现场,企图逃避责任。

此番调查不仅揭露了涉事煤矿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操作,还反映出监管缺失的问题。此前,该煤矿已有瞒报事故的先例,显示出企业对法律的漠视和对安全生产的极度忽视。为此,调查组建议对多名责任人采取严厉措施,包括巨额罚款、吊销资格证书及刑事追责,并对煤矿本身处以高额罚款、暂停安全生产许可,以及降级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同时,监管机构的疏漏也未被放过,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和问责,凸显了加强安全监管、严肃法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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